目前分類:【性騷擾】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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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現在性騷擾真的是太盛行了,幾乎到了每天一爆一則新聞的地步,前天又發生一件:女大生哭訴被戳胸部 牙醫否認反指她帳目不清 ,看完這則新聞有一些心得跟大家分享一下:

一、因為牙醫師是被指控在工作上班期間對櫃臺女助理戳胸,所以這是有關職場性騷擾,而且如果已經觸摸到女助理的身體隱私處(即胸部),除了行政責任以外,還有刑事責任,所以影片中叫警察來處理,這部分是在處理刑事責任。以上觀點可參考下列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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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若性騷擾案件成立後,需要負擔什麼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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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週末下班時間跟女同事去唱歌所發生的(非工作場所性騷擾,或稱非職場性騷擾),與職場性騷擾會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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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場性騷擾(或工作場所性騷擾)案件訪談紀錄就是你的呈堂證供!

二、職場性騷擾案件沒有時效問題,不管經過多久都可以追究!

三、職場性騷擾案件可以跟被害人和解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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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有位陳姓男子在爆料公社上爆料說,上星期他帶老婆去信義華納威秀看電影,看電影過程中,因為前座女生一直滑手機發出聲響及光線,影響到他們看電影,所以就拍了拍那位女生的肩膀提醒她,沒想到看完電影那個「拍肩姐」竟然帶了三個警察來,並指控陳姓男子「性騷擾」,說他有摸到胸部,新聞報導請參閱「看電影滑手機被拍肩 「肩膀姊怒告性騷擾

有關職場性騷擾與公眾場所性騷擾(如公車上、捷運站、電影院等)的差異(如時效不同、調查公司不同、主管機關不同、能否和解不同),請參考本人部落格另一篇文章:「被指控職場性騷擾怎麼辦?--許文華律師諮詢影片系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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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每天因為工作上班的關係,跟工作場所或公司異性同事相處的時間,有時可能比配偶、老婆還長,加上性騷擾定義及成立要件非常廣泛,一般只要行為人(男主管)的「言」或「行」讓對方(女同事)感到「不舒服」就有可能成立性騷擾。在此,許律師以經手過相關案件之經驗,設計以下案例,透過實際諮詢當事人過程的影片,分享工作場所性騷擾案件程序進行及相關應注意事項:

一、職場性騷擾案件調查程序如何進行?公司進行調查、20天內申復、勞動局申訴並未調查性騷擾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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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男女平權意識高漲,近來新聞經常報導相關性騷擾,而在下也經常接辦性騷擾行政申訴及刑事辯護等相關案件,但是性騷擾有兩種,你知道嗎?分別摸女性的「肩膀」或「腰部」或「大腿」或「額頭」,各自算不算構成刑事性騷擾?回答這些問題前,先來看看下面這則新聞:

「過馬路拉手臂 算性騷擾處罰鍰」
 2016-09-03
〔記者吳政峰/基隆報導〕26歲劉男與同齡女性友人小夢(化名)出遊,過馬路時拉了一下小夢的手臂,用餐時又摸她頭髮與碰臉頰,引發她的不滿,提告性騷擾,基隆地檢署認為手臂等處不屬《性騷擾防治法》規定的隱私部位,不起訴;但基隆市政府認定劉男已冒犯小夢,仍依同法處以行政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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