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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常聽到別讓權利睡著了,所以向債務人要錢,有時效跟時間限制嗎?當然是有的,所以如果有人欠你錢,你跟他要錢的動作也要快,免得將來被認為時效期間過了而真正血本無歸...


一、請求權時效的規定有哪些?

依據民法第125條規定:「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也就是說,你用寫借據的方式借他人金錢,如果過了15年你都沒跟他要錢,那你就沒辦法了。
這是一般消滅時效規定,原則上請求權消滅時效,不得以法律行為加長或減短,也不得預先拋棄時效之利益。也就是說你借別人錢的時候,你是沒辦法跟對方約定說你可以擁有20年的請求權時效。

 


二、根據不同權利,法律有規定不同的時效期間,常見者有:

1.十年時效期間:
第1146條(繼承回復請求權,也就是繼承人擁有的權利)。

2.五年時效期間:
民法第126條(常見的有利息、紅利跟租金,所以你租房子給他人,你跟房客要租金的時間只有五年)。

3.三年時效期間:
票據法第22條第1項(常見者有本票)。

4.二年時效期間:
民法第127條(常見者有運費、旅店住宿費、飲食店飲食費、醫師看診費等,所以你去王品吃牛排如果不付錢,王品跟你要錢的時間只有兩年)

民法第197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所以你發生車禍,跟對方要求賠償的時間只有兩年喔)。


5.一年時效期間:
民法第514條(定作人之瑕疵修補請求權,所以你請人幫你裝潢房子,如果你發現裝潢有瑕疵,你請對方修補瑕疵的時間只有一年喔。)

三、怎樣權利才不會睡著?


時效中斷的方式:
時效制度的重點希望債權人在時效期間內行使你的權利,只要你在規定時間內行使權利,你的權利就不會睡著了,依民法第129條規定,行使權利中斷時效有以下幾種方式:

1.向債務人發存證信函要錢:
所謂「請求」,就是債權人向債務人表達要求還錢或付款的意思。最好的方式用以郵局存證信函寄一封要求還錢的信給對方,可以達到保存證據的目的。但是,在請求之後,債權人必須在六個月之內向法院起訴,才可以產生中斷時效之效力,否則光是請求而沒有去起訴,還是不行的。

2.向法院對債務人起訴要錢:
如果你向債務人在時效期間內起訴,就可以中斷時效,讓權利不會睡著。另外,如果你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聲請調解、提付仲裁或聲請強制執行,這些動作通通可以中斷時效。

 

 

許文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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