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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人都很喜歡在百貨公司週年慶時,去百貨公司專櫃搶一些限時優惠商品,但你知道這些專櫃與百貨公司的合約是怎麼簽的嗎?這篇百貨公司專櫃設櫃合約文章提供給以後想到百貨公司設專櫃的人參考:

 一、專櫃位置:
專櫃位於百貨公司的哪一個樓層,哪一個位置,面積多少坪,均需於合約中明訂,並應有附圖。
 
二、合約期限:
(一)依照你經營事業需求,訂定一個進可攻退可守的合約期限,如果期限超過五年,建議要去公證,才有買賣不破租賃的適用。

(二)在合約期間,沒有百貨公司同意,不能中途停止營業或擅自轉讓設櫃權利予第三人,亦不得將專櫃的一部份或全部出租、抵押、頂讓他人或以合作經營等其他類似方法供他人使用。

(三)如果合約期限超過五年,一般規定設櫃者中途不能撤櫃,而百貨公司也不能中途說不經營了,違反的一方,合約開始第一年要賠5000萬(舉例),合約第二年要賠3000萬(舉例),合約第三年要賠1000萬(舉例),但第四年以後撤櫃或不經營,則無須賠償。

 
三、營業項目:
(一)百貨公司為了統一管理及營運需要,會管制設櫃者提供商品(如化妝品或服裝)的品質、內容及品項,並可要求設櫃者限期改善,對外並應開立百貨公司名義之發票。

(二)信用卡手續費設櫃者需負擔一定比例,例如3%。

(三)為保障百貨公司專櫃有一定營業額,設櫃者需保證半徑三公里內不開設相同之專櫃或店面(舉例)。

 
四、設櫃者入帳及百貨公司收入:
(一)每個月對帳三次,對帳後第十天匯款給設櫃者。

(二)百貨公司一般可取得設櫃者月營業額(含稅)百分之6到百分之12左右為其收入(舉例),因此合約通常還會規定設櫃者要保證一年至少有多少營業額(即包底營業額),例如至少要有1.2億元

(三)設櫃者營業狀況不良時,百貨公司可調整櫃位,這裡何謂營業狀況不良,應於契約中予以明確,例如月營業額少於500萬。

 
五、設櫃者其他費用:
(一)管理費:以每坪500元,設櫃300坪,總共是150,000元管理費。(舉例)

(二)消費者停車費(定額)、水電冷氣空調費用(核實負擔)均由設櫃者負擔。

(三)前述費用,均於設櫃者貨款中扣除。

 
六、促銷活動:
(一)百貨公司舉辦的促銷活動,設櫃者應配合辦理,但設櫃者額外提供紀念品或優待時,需經百貨公司同意。

(二)百貨公司公共區域的促銷海報,由百貨公司統一製作並張貼,設櫃者不得自行製作及張貼。

(三)設櫃者可使用自家品牌的包裝材料,如使用百貨公司統一製作者,應按領用數付費。

 
七、人員與商場管理:
(一)禁止利用顧客統一發票,冒領贈品或折價。違者罰款50倍。

(二)禁止遺失統一發票。違者每張罰2000元。

(三)禁止在專櫃或百貨公司內嚼泡泡糖或吃零食、吸煙。違者罰2000元。

(四)禁止專櫃人員未配戴識別證或配戴位置不當。違者罰500元。

(五)禁止專櫃人員值班時閱讀書報、雜誌或書寫信件,與他人閒聊者。違者罰500元。

(六)禁止專櫃人員不穿制服、服裝不整或穿著脫鞋。違者罰1000元。

(七)禁止專櫃人員對顧客沒有禮貌,招致顧客抱怨者。違者罰2000元。

以上敬請卓參。

 

 

許文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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