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要聲明,這裡不是鼓勵大家去開一間惡質的討債公司,而是透過一些合法又簡便的手段確保自己的債權。為什麼說是簡便呢?因為訟則凶,如果上法院打官司,免不了勞民傷財又曠日費時,假使您了解本票與支付命令的使用,可以為您節省好幾年的訴訟時程,以及數十萬的訴訟費用,這麼好的東西不跟大家講就太不夠意思啦!

 

以下就用一個案例來跟大家分析如何使用本票裁定與支付命令:

 

大貢丸跟小貢丸從小就是很麻吉的朋友,同穿一條內褲長大的,小貢丸為了開設一家餐飲店跟大貢丸週轉資金兩百萬,大貢丸基於多年的情誼二話不說就把錢匯給小貢丸了,哪裡知道後來遇到禽流感,小貢丸店裡的招牌餐三杯雞從此乏人問津,最後也導致小貢丸的餐飲店關門大吉,經過一段時間小貢丸轉而經營貿易公司賺了一些錢,可是對於大貢丸先前借給他的兩百萬元卻遲遲不還,請問大貢丸當初沒有請小貢丸開立借據也沒有簽立借款契約,他該怎麼解決呢?如果他早點認識許文華律師會不會有所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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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朋友打電話來問有關拋棄繼承的問題,讓我想起之前處理訴訟輔導時,這個部分是很多民眾關心的問題,


且讓我以下列的案例來做個說明:

 

吳鬃餡的老爸吳厘頭嗜賭如命,他留給吳鬃餡的家訓就是賭光輸光為國爭光,可是吳鬃餡卻不這麼想,因為三天兩頭就有牛鬼蛇神找上門來要賭債,請問吳鬃餡該怎麼辦?他可以現在就拋棄繼承嗎?可以登報脫離父子關係以免卻債務困擾嗎?還有拋棄繼承該怎麼做?

且聽我娓娓道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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